嘉兴人才公寓
      

关于确定租期二年以上租金标准有关问题问答

 

人才公寓为什么要限定租期?

嘉兴人才公寓是市政府为解决刚来嘉兴工作的外地大学毕业生居住问题而实施的筑巢引凤项目。其主要功能是为在嘉兴市区工作且在本市暂无住房的外地大学毕业生提供周转用房。从目前需求情况分析,随着嘉兴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嘉兴市本级每年引进各类毕业生达4000多人,由于绝大多数单位难以解决毕业生居住问题,选择入住人才公寓的估计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而目前人才公寓一、二期最多只能安排1800人入住(包括部分双人间)。以此推算,每年要有三分之一即600人退租才能保证周转,达到需求平衡。因此,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入住租期按半年或一年一签,续租要重新申请,合计租期最多不超过3年。

为什么租金每年要提高?

根据嘉兴市财政局、人事局嘉财企〔2005131号《嘉兴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人才公寓作为人才的周转住房,给予应届毕业生第一年优惠30%、第二年优惠20%,第三年不再给予优惠,即优惠待遇逐年减少,历届毕业生和其他各类人才的租金标准以高于应届毕业生租金标准20%左右的原则确定。其目的是周转出一定的住房满足当年毕业的应届生入住的需要,体现“周转用房”的用途。

人才公寓自20058月初开始安排人员入住以来,入住率基本上达到100%。按应届生第一年给予优惠30%的租金水平,已入住的人员一般都不会考虑另行租住其它住房,造成房源紧张,流动性差,因此逐年减少优惠,提高租金标准,有利于解决流动性差的问题,更好的体现人才公寓为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周转用房的功能。

第三年的租金调价幅度较大,如何理解?

如前所述,根据《嘉兴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租金逐年提高,优惠待遇逐年减少,目的是体现“周转用房”的用途。根据目前供需状况,为解决当年应届毕业生入住人才公寓的需要,不支持入住人员居住两年以上,因此第三年起不再给予应届生优惠的租金水平和历届生按高于应届生20%原则确定的租金标准,相对前两年来说要高一些。另外管理办法规定了租住期限为三年。从这两个因素考虑,已入住公寓的应届生和历届生在两年期满时,应该另行寻找住房。而且,人才公寓在建筑设计上也是考虑暂时过渡性居住的,公寓房面积比一般住宅和单身公寓面积要小得多,结构上为一室一卫,不设置客厅、书房、厨房间,适合刚从学校毕业、参加工作一时难以落实住房的单身大学毕业生暂时居住。

如何办理续租手续?

租住合同半年或一年一签,期满后如要续租,除要求本人前来办理,提供原租住协议、本人身份证外,并需由原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在职和尚无住房证明,如果已变换工作单位的,则需人才交流中心重新开具工作介绍信。

享受应届生优惠政策的对象如何确定?

根据《嘉兴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和市人事局的解释,给予应届生优惠的对象,是通过嘉兴市人才交流中心落户嘉兴市区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原件,并注明流动方式为“毕分”的方可享受租金优惠政策,否则不能享受应届生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优惠(视同历届生)。

  

                        嘉兴人才公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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