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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精神,围绕为引进人才创建一个优美、整洁、安全、卫生、文明的居住环境的总体目标,加强对入住人员的管理和引导,提高入住人员的文明素质;保护入住人员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管理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嘉兴人才公寓是投身嘉兴建设的外地大学毕业生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是大学毕业生业余生活的重要载体。加强公寓文明建设,有利于提升全体人员的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文明和谐环境。
第三条
嘉兴人才公寓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管理部),代表公司全面负责公寓房资源和商业配套服务的调配、公寓文明建设、指导和协调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以及对严重违反文明建设管理办法的事件进行处理等。人才公寓物业管理部(简称物业管理部),代表嘉兴市电信物业装饰有限公司全面负责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包括安全保卫、水电及公用设施维修、卫生保洁、绿化维护等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在文明建设管理中,开展与入住人员的交流、沟通和信息反馈,规范入住人员的日常生活行为,对其不文明的行为予以规劝,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等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嘉兴人才公寓所有入住人员、公寓管理服务人员。
第二章
入住管理
第五条
凡符合嘉兴人才公寓入住条件,并愿意遵守本办法和嘉兴人才公寓文明公约(见附件一)的人员方可入住人才公寓。
第六条
入住人员应提供真实的资料,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入住手续。入住人员应按租住协议确定的公寓楼、房间入住。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入住或更换房间,不得转租,不得转让其他人居住。严禁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证明和留宿他人合住。如有违反,参照本办法第十章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入住人员应履行租住协议,按时交纳房租、水电费等。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说明原因。
第八条
入住人员要求退房和到期续租的,应及时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管理人员要热心为入住人员服务,耐心细致的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第三章
安全保卫及相关责任
第十条
入住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寓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有义务及时劝阻、制止有损公寓安全、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或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出面处理。
第十一条
发现火警、火灾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等措施。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入住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并协助处理。
第十二条
注意财物安全。养成离开房间或睡觉时锁门、关窗的好习惯;妥善保管好钥匙,不要将房门钥匙借予他人,钥匙丢失后要及时报告物业管理人员,由物业管理人员更换门锁,新换门锁的成本费由责任人员承担;公寓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
第十三条
实行传染病申报制度。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应主动报告物业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消防管理规定及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发生任何违反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在突发事件时应积极配合安全保卫人员做好相关防范和应急工作。
第十五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尽职尽责,加强巡逻,防患于未然,发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第四章
公共环境及秩序
第十六条
为创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入住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珍惜保洁人员劳动成果,保持公寓楼走廊“24小时无垃圾”;房内垃圾应袋装后倒入清洁桶内;危险废弃物要直接放到楼下垃圾箱内;自觉保护公寓文明卫生环境,不要随意在公共场所晾晒衣服、被子;爱护公寓绿化地,不要损坏树木、花草。
第十七条
人才公寓是入住人员共同居住的公共场所,为保障公寓良好的居住环境,入住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养成有规律的起居习惯,不要妨碍其他人员的生活和休息,杜绝发生不文明行为。如有违反且不听劝阻者,参照本办法第十章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严禁入住人员在公寓内经商或其它相关行为。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任何入住人员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公寓内从事各种传销、经营性活动及收费性活动。入住人员有责任制止小商、贩或传销人员在公寓内兜售物品,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人员。非经营性宣传类活动,须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后,在指定的区域张贴或布置。
第五章
公用设施管理
第十九条
公寓楼和房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它各项设施、设备等是公寓公共财产,入住人员应妥善使用和保管。
第二十条
房间内的家具由入住人员保管,未经综合管理部同意,不允许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和将自备的家具搬入公寓房,不能将公寓房内家具拆卸或改装,不得私自移动、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
第二十一条
入住人员如发现设施设备有损坏现象,请及时到物业管理部登记报修。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相关责任人须自行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第六章
水电使用
第二十二条
提倡节约用电,人离灯熄。提倡节约用水,随用随关。公寓内公用电气设施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注意安全用电,自备的所有电器(包括接线板)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由产品质量问题、使用不当或故障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电器使用者(入住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每间住房安装智能化自动计数型电表、水表;计量采用电脑计费。每月5日为月度计量计费日,每两个月收取一次水电费,收费前公布各房间水电用量,如有疑问可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查询。
第二十四条
在公寓内安装和使用额定功率大于500瓦的电器须向物业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物业管理部经检查其总用电量情况后,确认能否安装。如已经安装空调、淋浴器等大功率电器的,不允许再安装使用功率大于500瓦的电器。
第二十五条 如遇电路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物业管理维修人员联系。
第七章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各种车辆(包括自行车)进入公寓不得任意停放,不得在主要通道暂停。
第二十七条
入住人员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停放到车库指定位置,要求做到车辆停放整齐,并做到及时上锁。车辆钥匙丢失后要及时报告保安人员,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撬车锁和在未开锁的情况下移动车辆(保安及管理人员对乱停车辆进行搬移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辆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入公寓,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在指定停车位置停放;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寓内停放过夜,公寓入住人员停放过夜的要到物业管理部登记;外单位及外来人员的机动车辆(含的士),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公寓,确需在公寓内停放的,要进行登记,停放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小时。
第二十九条
晚上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包括机动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不允许进入公寓。应听从保安人员引导,在商用楼前各类车辆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
第三十条
保安人员对公寓内停车场所的车辆实行24小时巡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章 门卫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入住人员进出公寓大门需要查验有效证件(身份证)时,请主动配合门卫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
外来人员进出公寓,应出示本人身份的证明,向门卫说明来访目的,并办理登记手续。被访者对来访者有安全告知义务,访客须在晚上11时30分以前离开公寓。
第三十三条
不准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搞经营、推销活动。
第三十四条
携带贵重物资、大件物品出入公寓,需到门卫值班室登记,经门卫检验物品、证件无误,方可放行。
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进出需出示证件,外来机动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公寓。
第三十六条
不服从管理,不听劝阻者,门卫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办法》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七条
门卫执勤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加强对嫌疑人员的盘查和监视,做到照章管理,态度和蔼,礼貌待人,着装整齐。
第九章
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入住人员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和开通宽带,须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禁私自跨房间、跨公寓楼进行计算机联网。
(三)在公寓内使用计算机,须自觉遵守国家和电信部门对计算机信息管理的规定。
(四)使用计算机音响时,不要妨碍他人的休息。
(五)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电子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复制、传播计算机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
第十章
奖惩细则
第三十九条
为培养入住人员基础文明行为养成,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必要的约束机制和奖罚措施。综合管理部将根据入住人员的行为和表现及遵守公寓管理规定的情况,作为是否违反租住协议和能否续签租住协议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条
对严格遵守租住协议和本办法规定,并恪守文明公约的,给予表扬,对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不能自觉遵守文明公约或违反本办法的,一般不再续签租住协议。对违反租住协议和严重违反本办法及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租住资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嘉兴人才公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6日起实行。
嘉兴人才公寓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附件一:
嘉兴人才公寓文明公约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的环境,公寓全体入住人员一致约定,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自觉遵守《嘉兴人才公寓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公寓管理服务人员工作,履行文明公约。
二、诚实、守信,履行租住协议,按时交纳房租水电费,不私自将住房转让他人居住和留宿他人合住。
三、自觉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维护公寓安全,不违章用电,不损坏安全消防设施。
四、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讲文明礼貌,保持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烟蒂和废弃物。
五、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拆卸、移动设施和家具。
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寓内禁止赌博、吸毒、酗酒、吵架、斗殴等行为的规定。生活健康,举止文明,不讲脏话;不看淫秽书刊和画报;不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看黄色碟片及反动影像制品;
七、自觉维护公寓秩序,按时起居,不做影响他人生活和休息的各种活动,不饲养动物,维护公寓内的宁静生活环境。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通畅及体育器材设施的完好,不乱
停车辆,不损坏绿化带、树木花草。
九、自觉遵守公寓门卫管理制度,接待来访人员时主动配合门卫做好出入登记和车辆停放工作。
十、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礼貌待人、和睦相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同一切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嘉兴人才公寓11月份房租水电费清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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